本报讯 为了用钱了结与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嘉兴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原副庭长赵六弟竟然向人索贿。日前,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南浔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检察院查明,1998年一二月间,时任嘉兴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的赵六弟主办了海宁海皇皮件服装厂债务纠纷被执行案。该院决定将该厂所属的海皇大厦拍卖变现,以偿还债务。同年5月,赵六弟将拍卖业务委托给了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分公司,并与该分公司经理徐建国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1999年1月18日,海皇大厦由原海宁海皇皮件服装厂股东周荣富等人拍得。徐建国从中获得佣金30余万元。期间,赵六弟先后3次索取或收受徐建国、周荣富现金共计10万元。而其中有9万元是赵分两次开口索要的,为的是用钱了结与他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案发后,赵六弟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退清了全部赃款。检察机关认为,赵六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因其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余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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