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5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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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洋货船转眼站上了温州船长
邹凌云 李望 军民

  本报讯 由温州海关缉私分局侦查终结的天津人吕国林等走私外轮案,近日由温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案3人中,被告人吕国林被判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郑详银、叶松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三被告人同时分别被处罚金1459090元;扣押的“运泰28号”轮予以没收,并追缴吕国林违法所得530万元。
    2001年7月初,乐清人郑详银、叶松宙等人欲购买一艘在国内运输的船舶,通过朱某联系到了天津人吕国林。2001年7月9日,吕国林与郑详银、叶松宙等人在天津正式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将天华海洋运输公司(伯利兹)所属柬埔寨籍“AMPLEHARVEST”号货船,以66万美元的价格贩卖给郑详银、叶松宙等人。该船核载5500吨,商定在中国港口交接。同年8月4日,吕国林隐瞒柬埔寨籍“AEPLEHARVEST”轮出售的事实,利用该轮从韩国运输钢坯抵达江阴卸完货之际,以去温州修船为名,将该轮开至温州交给郑详银、叶松宙等人。郑详银、叶松宙等人接管该船后,未办理任何进口报关手续,采取涂改船名、更改合同、委托他人伪造国内船舶手续的手段,将该船挂靠到连云港盛达船务有限公司,以“运泰28号”为船名投入国内运输,偷逃应缴税额145.91万元人民币。
    经过周密调查取证,2003年8月2日,温州海关缉私分局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将吕国林刑事拘留又于8月8日将郑详银、叶松宙抓获归案。9月8日,该3人被正式逮捕。(邹凌云 李望 军民)